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为加强瓦房店市中心医院组织建设,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瓦房店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岗位、项目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瓦房店市中心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见文末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资历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拥有较强的执行力;
3.18周岁以上,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现役军人及非脱产在读的本科、硕士、博士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考生不得报名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将在瓦房店市中心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官方媒体上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0日17:00至2024年1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按要求准备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一起制作成压缩包(压缩包命名及邮件标题均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0M,发送至邮箱:wfdyiyuan_zp@163.com。
3.报名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拍照或扫描件(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均须上传);
(2)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拍照或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带二维码,有效期内);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瓦房店市中心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5)《瓦房店市中心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
(6)《诚信承诺书》,需手写签名(附件4);
(7)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拍照或扫描件;
(8)工作经验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及岗位信息页、本人签字及单位盖章页】,工作单位开具的盖章工作证明等)。
4.报名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岗位,多岗位投递将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详细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其中所填写的院校、专业等信息应与“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信息一致。
(三)资格审查
根据各岗位招聘要求,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及报名材料与填写信息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
若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3,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充招聘。补充招聘公告将在瓦房店市中心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官方媒体上进行发布。
(四)考试
1.笔试
考试由第三方机构组织。
笔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名单上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因报名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2.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报名人员,由第三方负责通知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总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采用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背景调查    
根据报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背景调查环节人选(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信息、个人信用报告、不良行为记录、商业信息、犯罪记录以及工作经验核验等)。具体由第三方机构通知安排。
(六)体检
通过背景调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按照医院新入职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如出现报名人员未参加背景调查或调查不符合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等情况,在同岗位报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将在瓦房店市中心医院官网及官方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人事手续,进入试用期环节。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特别提醒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瓦房店市中心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官方媒体上进行发布,未委托其他任何网站、媒体、机构、个人发布信息。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邮箱正确、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错误、不畅等所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五)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瓦房店市中心医院所有。
咨询电话:0411-84767931
监督电话:0411-8560381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 

瓦房店市中心医院
2024年1月10日

附件:

附件1:瓦房店市中心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瓦房店市中心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3:瓦房店市中心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瓦房店市中心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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