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2〕6号)、关于印发《辽宁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目录(2020 版)》和《辽宁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和质量控制指标(2020版)》的通知》(辽卫办发〔2020〕91号)的规定,经大连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审查,备案下列医疗技术∶
G08 |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
S01 |
颅底手术 |
S02 |
颅内复杂动脉瘤及血管畸形手术 |
S03 |
神经系统介入技术 |
S07 |
乳腺癌根治术联合I期再造术 |
S11 |
人工肩关节置换诊疗技术 |
S12 |
人工膝关节置换诊疗技术 |
S13.1 |
四级鼻科内镜诊疗技术 |
S13.2 |
四级神经内镜诊疗技术 |
S13.4 |
四级消化内镜诊疗技术 |
S13.5 |
四级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 |
S13.6 |
四级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 |
S13.7 |
四级泌尿外科内镜诊疗技术 |
S13.8 |
四级关节镜诊疗技术 |
S13.9 |
四级脊柱内镜诊疗技术 |
现将我院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中心医院开展限制类应用技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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