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用人需求,现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保证招聘质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用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思想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2.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研究方向、技能和其他条件;
3.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医师岗位要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应聘岗位相符;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并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4日至3月21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wfdszxyyrsk@163.com,进行网上报名。
材料要求电子版扫描件,按照顺序压缩为一个PDF文件,不大于10MB。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报名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及以上人员需提供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信网证明;
(4)医师资格证书;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瓦房店市中心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7)医院工作证明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8)个人简历。
(二)资格审查
(三)考试
1.招聘采取答辩和面试形式,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依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名单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瓦房店市中心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根据面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瓦房店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本次招聘对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对于试用期合格的人员,医院予以正式聘用;对于试用期不合格的人员,医院不予聘用。
(七)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确保报名时所填报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接收招聘相关通知。因通讯方式不畅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组织与监督
附件
瓦房店市中心医院
2025年3月14日